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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4-00061 组配分类: 备灾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应急〔2021〕33 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4-00061
组配分类: 备灾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应急〔2021〕33 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关于印发《绩溪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10:57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将《绩溪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绩溪县气象局          

绩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绩溪县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进一步增强城乡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城乡社区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指导意见,参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宣城市2021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工作方针,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以普及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知识和救助技能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为载体,普及防灾灾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城乡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建目标

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按照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方式,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区运作、社会协同的全社会参与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不断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社区防灾减灾队伍,形成减灾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提升社区综合减灾水平。力争2021年11月以前,全县创建“全国综合灾示范社区”数量增加到2个,全县创建“全省综合灾示范社区”数量增加到2个。通过创建,力求达到居民对社区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不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三、创建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减灾领导机构,及时制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督促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组成减灾协调机构,明确减灾目标,制定减灾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减灾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修订村(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乡镇要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案》《国家自然灾害助应急案》以及县政府编制的应急预案,综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群众转移安置、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自互、医疗救护等技能,以及消防灭火、电力抢修、煤气抢修等急技术。

(三)设置各种社区减灾避灾(难)场所和设施。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建设。一是设置社区灾害避难场所。主要做法:1.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等空旷地划定避灾(难)场所;2.指定具有抗震、抗台风、耐燃烧等性能良好的大型公共设施作紧急情况时的避灾(难)场所;3.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和地段划定紧急疏散通道;4.保持避灾(难)场所及紧急疏散通道的完好,并按照规范设置明显标志。二是购置急救器材、照明器材、灭火器材、逃生设备等必要的防灾减灾设备,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至少购置两种以上的防灾减灾设备。三是设置逃生导向标志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四是治理社区灾害隐患点,尽早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可以在每年的“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统一组织防灾减灾宣传,或者平时由各社区结合实际分别进行。可采取专家讲座、文艺表演、播放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流动宣传车、出版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和挂图、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减灾宣传,对社区居民进行减灾安全教育,使社区居民了解减灾知识,增强减灾意识。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宣传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防灾避灾的常规知识,逃生自救互救技能技巧等。

(五)督促辖区家庭做好防灾准备。结合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面临的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家庭成员、住宅、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多种紧急避险方案,编列紧急情况下携带物品清单,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逃生工具、对外联络工具等应急设备。

(六)组建社区减灾志愿者服务队伍。各社区都要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社区减灾志愿者服务队伍,人员主要由村组干部、基层民兵和其他志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参与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遇有灾害事件及时汇报,同时协助社区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七)建立灾害信息报告、告知制度。各社区要建立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队伍,适时组织专业培训和参加技能鉴定,确保能及时、准确提供灾害性预报预警、灾情的第一手信息。各乡镇要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社区灾害的相关信息,通过各种传媒途径及时告知社区居民,确保社区居民快速有效获取灾害信息。

(八)强化弱势群体应急保护措施。在遇有灾害紧急情况时,要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妥善安置。

四、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结合具体实际,利用现有条件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选择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的(村)社区,争创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有关规定如下(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在省级创建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前参照此执行):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的10项基本条件,9项基本要素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要有示范引领作用。

2.推荐评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称号。

3.拟申报社区近3年来,未发生严重的影响平安建设问题、重大人防事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亡人火灾事故以及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中造成责任事故等,并与当地公安、人防、生态环境和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研判确认。

(二)申报程序

1.遴选推荐(1月~7月初)

动员部署(1月1日~3月20日)。各乡镇成立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结合本乡镇实际,编制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初步遴选(3月20日~4月30日)。各乡镇积极动员具备条件的社区做好申报创建,并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的10项基本条件和9项基本要素, 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4月30日前,各乡镇开展示范社区自查险收。并根据自查情况,查缺漏,及时整改,完善各项工作档案。

县级初选(5月15日前)。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各参评社区进行初选,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打分,并确定推荐上报的社区名单。

市级复选(5月30日前)。市级以多部门联合考评或第三方评估形式,对各参评社区进行初选,按照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初选评分在70分以下的社区一律不向上推荐。

推荐上报(6月5日前)。以县应急局(地震)、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发文的形式向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推荐上报社区创建名单。正式上报后,不再补报推荐,因特殊原因参评社区可选择退出。

2.巩固提高(7月至9月初)

7月底接受市局组织的自评互评检查, 8月15日前,将自评互评的情况报市应急局。8月底前,市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成立联合评价组,对照评分细则,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打分,并作为市级推荐排序的依据。

3.总结验收(9月至10月初)

省级验收。9月份,省应急、气象、地震、消防对各地创建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并推荐表彰。

材料申报。拟获评社区于10月5日前登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展示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工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对于创建平安社区,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我县经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提升创建质量。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市里已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纳入今年防灾减灾目标考核的重要评分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依据细则严格较真。

(三)高度重视,加强督导。应急(地震)、气象、消防部门要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防灾减灾资源共享;各乡镇要加强对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抓好试点,树好样板,确保创建成效。要继续加强与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沟通协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合力。

县应急局联系人:胡雅红,邮箱:jxxjzb2021@163.com

县气象局联系人:张文字,邮箱:angwords@126.com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夏绍雷,邮箱:917153376@qq.com

(四)以奖代补,保障经费。为全面调动城乡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减灾水平,建立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奖补激励机制。凡经验收合格,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命名的,给予3万元奖补资金支持;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命名的,给予1.5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