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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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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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位置(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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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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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异址新建、改扩建、原址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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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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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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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基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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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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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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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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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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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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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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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社区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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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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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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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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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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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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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牛屋山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345.51㎡,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89㎡,拟建3层,层高10米,建筑面积约265.03㎡。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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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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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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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社区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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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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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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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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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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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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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1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社屋后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183.04㎡,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139.52㎡,拟建3层,层高9.9米,建筑面积约298.32㎡。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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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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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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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社区乳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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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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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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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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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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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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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4人,系五龙社区乳坑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333.7㎡,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103.6㎡,拟建3层,层高9.9米,建筑面积约291.92㎡。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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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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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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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社区乳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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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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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址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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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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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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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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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申请人胡峰华农业户籍人口3人,系五龙社区乳坑村民,在五龙社区无住房,租房住,申请新建住房,其新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缺公示文件),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89.18㎡,拟建3层,层高9.9米,建筑面积约267.07㎡。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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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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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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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社区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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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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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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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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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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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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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申请人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牛屋山村民,由于年久失修,无法保证住房安全,申请改建住房(在原有住房边新建)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213.23㎡,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60㎡,拟建1层,层高4米,建筑面积约6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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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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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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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家溪村洪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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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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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址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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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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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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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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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址新建,杭黄铁路绩溪县华阳段房屋征收补偿宅基地安置房,申请人居民家庭户籍人口4人,由于黄杭铁路房屋被征迁,按政府安置政策,购买宅基地位于王家村安置区c1号,房基占地面积150㎡,建筑面积287.73㎡,建房层数3层,层高9.3m,其不动产权证申请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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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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