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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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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112-00038 组配分类: 日常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别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112-00038
组配分类: 日常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绩溪县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别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绩溪县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11:05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文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为相关职能部门规范管理提供参考,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就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普通高中和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二、鉴别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及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政策文件。

三、鉴别指标

(一)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

根据培训服务的实际情况,重点基于如下指标进行审查鉴别,凡是符合相应指标特征的,视为学科类培训。

1.培训目的:以应试提分为目标,旨在提高学生学科成绩,为升学考试服务,属于学科知识导向。

2.培训内容:围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以刷题、考试、重复读写等反复机械训练为主要形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教学方式。

4.培训评价:以学科类考试的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强调甄别与选拔。

(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

校外培训服务项目全面符合如下指标特征的,视为非学科类培训。

1.培训目的: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以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2.培训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等为主要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性、创造性。

4.培训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不与学科类考试成绩挂钩。

四、鉴别要求

(一)成立专家组

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教体局牵头,会同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文旅局成立绩溪县校外培训项目鉴定工作委员会和县级鉴别专家组(见附件1)。专家组应当具有高级职称、经验丰富的中小学一线教学骨干和教研人员、文化、体育、科技类专业人士构成,本着专业性、独立性原则,形成明确鉴定成果,为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二)鉴别方式和内容

专家组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实地查看、课堂观察、员工与学员及其家长访谈等方式,对培训的对象、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培训方式、评价方式、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或者培训材料等进行审核。

(三)鉴别程序

1.机构自主申请。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主管部门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3),申请审核确认。

2.专家组鉴别。县教体局部门牵头,会同科技、文旅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鉴定结果。对鉴定结果有争议的,应报市级专家组鉴定。市级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果。

3.鉴别结果认定。专家组根据审核情况在《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上“专家组意见栏”明确鉴别结果,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类别,并注明参与鉴别的专家姓名及其专业职务。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鉴别结果进行认定,并在《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加盖公章,鉴别结果报市主管部门备案,便于统一管理。

附件:1.绩溪县校外培训学科培训项目鉴定工作委员会和市级鉴别专家组名单

2.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

3.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审核确认材料清单



中共绩溪县委教育工作领导组秘书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