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捷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000吨(汽车、摩托车、家电及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 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项目名称:年产38000吨(汽车、摩托车、家电及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工业园区永中路2号
建设单位:安徽捷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公司拟对原8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另新建4条生产线,对原污染防治设施配套提升,项目建成后新增30000吨塑料再生颗粒,总产能可达38000吨塑料再生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熔融挤出、拉条废气采用2套集气罩+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活性炭过滤处理满足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拉条循环冷却废水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破损的废色粉包装袋(能回收的交由厂家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基座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项目代码:2101-341824-07-02-142139)文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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