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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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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112-0003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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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1-12-01
【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1 09:54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解读《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度》的出台背景?

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度》的起草过程?

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经党组会讨论决定于11月13日出台《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绩城管﹝2021﹞46号)。

问:请问《制度》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问:请问《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购入及入库: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局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各部门应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前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由办公室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采购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纳入预算。办公室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按绩溪县有关采购规定统一购置,并办理验收、登记、领用、报销等手续。

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局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总责,各使用人为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指定一名在编干部作为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如使用人变动,应在一周内及时办理资产交接,并办理变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应在一周内书面报告办公室,说明原因,属管理不当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个人责任的,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固定资产盘点:局固定资产应至少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清点内容包括实物与卡片账、卡片账与会计账的核对。办公室根据清点结果制作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统计表,如发现短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办理核销手续,调整相关的账、卡,做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对造成资产流失、损毁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令作出赔偿、修复;如有盘盈资产,应补记入账。

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出现老化损坏、市场淘汰等,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问:请问《制度》有哪些创新举措?

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规范性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了全局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问:请问下一步措施是什么? 

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军明:

各股室、局属各部门要按照制度要求,规范管理固定资产,发挥有效。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黄军明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0883

电子邮箱:15537308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