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绩溪县流浪犬领养流程的回应
2021年4月6日,宣城市人民政府第六号政府令公布了《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检疫合格的收留犬只可以被领养。
目前,《绩溪县养犬管理办法》(新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正式发布后,参照该办法中的有关领养要求进行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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