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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2-00028 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兵坑河等16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1-12-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2-00028
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兵坑河等16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1-12-22
兵坑河等16条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发布时间:2021-12-22 17:20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管理范围

1.兵坑河:外缘边界线长度29.395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兵坑河左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兵坑河源头至兵坑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4.690 km。

(2)右岸(无堤防)
兵坑河右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上兵坑河源头至兵坑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4.705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金沙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2.蜀洪河:外缘边界线长度4.727 km。

(1)左岸(无堤防)  

蜀洪河左岸无堤防段,起讫地点:蜀洪河源头至绩溪县宁国市界线(左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2.360 km。

(2)右岸(无堤防)

蜀洪河右岸无堤防段,起讫地点:蜀洪河源头至绩溪县宁国市界线(右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2.367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家朋乡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3.鸿门河:外缘边界线长度6.110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鸿门河左岸无堤防段,鸿门河源头至绩溪县宁国市界线(左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3.068km。

(2)右岸(无堤防)

鸿门河右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鸿门河源头至绩溪县宁国市界线(右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3.042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家朋乡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4.际坑河:外缘边界线长度24.165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际坑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际坑河源头至际坑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2.129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际坑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际坑河源头至-际坑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2.036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板桥头乡人民政府、扬溪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5.翚溪水库泄水河:外缘边界线长度31.269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翚溪水库泄水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翚溪水库泄水河源头至翚溪水库泄水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5.368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翚溪水库泄水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翚溪水库泄水河源头至翚溪水库泄水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5.901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华阳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6.万莲水河:外缘边界线长度6.024 km。

(1)左岸(无堤防)

万莲水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万莲水河源头至万莲水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3.017 km。

(2)右岸(无堤防)

万莲水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万莲水河源头至万莲水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3.007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家朋乡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7.芦水河:外缘边界线长度13.051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芦水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芦水河源至芦水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6.631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芦水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芦水河源头至芦水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6.420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上庄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8.常溪河:外缘边界线长度19.490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常溪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常溪河源头至常溪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9.720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常溪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常溪河源头至常溪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9.770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上庄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9.卓溪河:外缘边界线长度26.168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卓溪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卓溪河源头至卓溪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3.087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卓溪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卓溪河源头到卓溪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13.081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扬溪镇人民政府、伏岭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0.朗坑河:外缘边界线长度7.153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朗坑河左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朗坑河源头至朗坑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3.574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朗坑河右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朗坑河源头至朗坑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3.579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华阳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1.王家源河:外缘边界线长度15.683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王家源河左岸无堤防段,起讫地点:王家源河源头至王家源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7.856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王家源河右岸无堤防段,起讫地点:王家源河源头至王家源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7.827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华阳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2.乳溪河:外缘边界线长度9.424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乳溪河左岸无堤防段,起讫地点乳溪河源头至乳溪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4.546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乳溪河右岸有堤防段,起讫地点乳溪河源头至乳溪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4.878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华阳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3.水救河:外缘边界线长度5.027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水救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水救河源头至水救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2.529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水救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水救河源头至水救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2.498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华阳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4.溪马河:外缘边界线长度12.261  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溪马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溪马河源头至溪马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6.27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溪马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溪马河源头至溪马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5.991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华阳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5.石门坑河:外缘边界线长度4.983 km。

(1)左岸(无堤防)

石门坑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石门坑河源头至石门坑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2.499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石门坑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石门坑河源头至石门坑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2.484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金沙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16.戴川河:外缘边界线长度8.424km。

(1)左岸(有部分护岸)

戴川河左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戴川河源头至戴川河河口(左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4.237 km。

(2)右岸(有部分护岸)

戴川河右岸有部分护岸,起讫地点:戴川河源头到戴川河河口(右岸);划界标准:五级堤防背水侧10m;沿堤建路的沿路内边线为界,不包含线状地物本身;外缘边界线长度:4.187 km。

(3)无堤防河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

(4)管理主体:长安镇人民政府;

(5)主管部门:绩溪县农村农业水利局。

二、保护范围:

有护堤地的河段,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窄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