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农水局局长徐华斌对:《绩溪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文件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27号)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政策实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根据《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制定《绩溪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村和相关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工作调研,掌握基层情况,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文件要求,拟定了《绩溪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报市局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实施。
四、工作目标
执行《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为15大类41小类138个品目,所有品目机具均实行敞开补贴。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突出对深耕整地、播种、植保、烘干、茶叶生产加工、“两利用”等农机具的补贴。
2021年我县继续执行《绩溪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溪县2020年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
为加快农机产品的更新换代,淘汰落后的农机具,根据上级安排,我县积极开展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绩溪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争取在报废补贴实现突破。
五、主要任务
我县2021年度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5.006万元(其中:2021年省安排资金115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006万元)的实施。
六、创新举措
为便利“购机者”申请补贴,我县将受理窗口下放到各乡镇,全面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以方便购机者在家申请购机补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财政联合监管机制,落实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指导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公开农机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领导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县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县农水局
解读人:徐华斌
咨询电话:0563-8158005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