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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2-00009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2-00009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日期: 2021-12-07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16:58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2126、《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财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1924号)文件,拨付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2021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结合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实际,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4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确定2021年度省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现就项目计划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与管理。各有关乡镇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制度,科学安排、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单体工程可由所辖乡镇自主议标确定施工单位或村民理事会等组织负责施工(报名单位或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应缴纳不少于工程造价的10%的保证金,确定为施工单位的,其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操作流程见《绩溪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自主议标工作意见》(绩美好组20163号)。项目预算在6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组织公开招投标。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核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项目监督和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施工合同订立至项目竣工验收,乡(镇)村两级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监管工作,尤其是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质量、竣工验收、决算等环节要严格把关,重点监督,未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完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县农水局,由县农水局负责组织开展县级验收。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在20226月底前全面完工。

 

项目单位所在乡镇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做好项目绩效自评。

 

附件:绩溪县2021年度省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项目计划表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绩溪县财政局

                                2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