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复类别:B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张虎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S456项目建设过程中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圳水站资源补偿费问题。按照水资源补偿费管理相关规定,水资源补偿费属于政府收取范围,个人和企业无权收取水资源补偿费,水电站利用水源发电,必须无条件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二、S456瑞川村观景台事宜。自2020年元月项目交工验收以来,我局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公路养护部门进行项目后期跟踪观测,目前该边坡基本稳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观测并及时消除隐患。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并一如既往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联 系 人:胡雄峰
联系电话:18395321121
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3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