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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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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10-0001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南》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03 发布日期: 2021-10-03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南》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03 17:19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0月3日,安徽省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南》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指南》),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有关“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求,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为了规范我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708号)的需要。到2023年底,我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府应急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及大中型危险化学品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对加强基层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提升基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自立项之日起,成立了由省安全专家库危险化学品组专家、应急处置专家的起草组,用时6个月,对我省5支省级专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淮北市临涣队、合肥市红四方队、淮南市淮化队、安庆市石化队、马鞍山市马钢队建设现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同时又对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合肥、滁州、宣城、马鞍山、池州等市应化工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南(征求意见稿)》通过安徽省市场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期间,一是收到全省16个市应急管理部门和5支省级危险化学品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的意见,共8条;二是收到自社会其他方面意见5条,全部采纳。《指南(征求意见稿)》经采纳各方意见后形成《指南(送审稿)》,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会议审议通过,在充分吸纳各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指南(报批稿)》,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正式发布。

四、工作目标

明确到2023年底完成我省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和布局,全省实施统一的基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体系,各级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救援物资配备的先进和安全适用性,以及救援能力等方面满足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处置要求。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

(一)总则。在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和布局、救援物资配备的先进和安全适用性,以及救援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据满足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救援需要来划分应急救援队伍的级别。

(二)机构配置。救援队伍的组织机构以实现抢险救援和日常管理的需要来设置。组织机构设置借鉴了《矿山救援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标准)》,不同等级的救援队伍,机构设置不同。

(三)人员配备。明确了不同级别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要求。一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人员不少于102人,二级不少于58人,三级不少于36人,主要依据GB 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SY/T 6772《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并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2017)》《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人员配置。每辆消防车辆每班执勤按6人定员,按2班计;其他类救援车辆每班执勤按2人定员,按1班计;另按标准定员不少于15%备员,再加上队伍的管理人员。三级应急救援队伍配置的应急救援车辆为2辆消防车,2辆其他救援车辆。则应急救援人数为2*2*6*(1+15%)+2*1*2(1+15%)+3=36人;二级应急救援队伍配置的应急救援车辆为3辆消防车,6辆其他救援车辆,则应急救援人数为3*2*6*(1+15%)+6*1*2(1+15%)+4=58人;一级应急救援队伍配置的应急救援车辆为6辆消防车,6辆其他救援车辆,则应急救援人数为6*2*6*(1+15%)+6*1*2*(1+15%)+5=102人。

要求救援队伍队长、副队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化工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化工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及初级职称,主要依据AQ/T 304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AQ/T 305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

(四)基础设施。明确了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的规定。主要依据GB 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SY/T 6772《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HG/T 23004《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

(五)应急救援物资。对不同等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与配置的标准做出了规定。主要依据GB 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HG/T 23004《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并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 (2017)》以及《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

(六)培训训练。明确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应遵守AQ/T 3043《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要求》;应急救援指挥员的培训应遵守AQ/T 305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的要求;气瓶充装人员应持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应急救援队员的培训主要内容,主要依据GB 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SY/T 6772《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HG/T 23004《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

规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员身体条件,要求队员每年应进行基础体能测试,主要是依据GBZ221《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规定应急救援队伍应每月至少组织1次实战应急救援演练训练,并进行战评总结。主要依据《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并结合《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

(七)综合管理。明确了救援队伍的制度管理及记录。主要依据《矿山救援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标准)》,并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要求。

六、创新举措

一是该《指南》填补了我省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的空白。

二是《指南》将我省危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标准分为一、二、三3个等级,可以满足不同规模企业及化工园区等多层次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需要。

三是为应急管理部门合理布局我省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提出了技术解决方案。

七、保障措施

一是结合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加强对各市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是集中开展对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解读标准条款设置要求、适用条件。

三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方式开展对省内各地应急救援队和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


解读人:陶玉红

解读处室(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1-6299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