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农水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反馈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08-0004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08-1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08-00043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绩溪县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1-08-10
关于《绩溪县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0 16:27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中第7点 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推进省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加强省重要湿地名录、市一般湿地名录管理;巩固湿地保护成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湿地资源保护,确保湿地保护率不降低;指导开展湿地生态修复,防止湿地资源退化,确保5.26万公顷湿地资源保有量不降低。

建议修改为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翚溪水库市一般湿地名录管理;巩固湿地保护成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湿地资源保护,确保湿地保护率不降低;指导开展湿地生态修复,防止湿地资源退化,确保735.29公顷湿地资源保有量不降低。

县林业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