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应急局> 基层政务公开> 安全生产>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8-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08-12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8-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08-12
【负责人解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解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2 08:26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全荣对《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着眼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科学谋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意见》是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特别是在抗疫的关键时期,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视,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为我们做好今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意见》既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又提供了方法路径,对于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1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2020〕14号)。2021年5月2日,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21〕18号)。

2021年5月8日,县应急管理局收到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21〕18号),立即积极谋划制定绩溪县《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宣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契合我县实际及相关单位职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实施意见》等提出相关宝贵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修订完成。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从强化全领域源头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强化全过程责任落实、强化全要素支撑保障、强化全行业治理能力、强化全方位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

一是严格治理整顿,强化风险管控。突出管安全就是管控风险的理念,对化工企业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源头管控,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危货运输等重点环节管控,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等。

三是严格依法监管,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失信约束力度,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相关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激励措施,推动企业自觉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等。四是提升科技水平,强化基础保障。加快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和专家服务,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等。

五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能力。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健全执法体系,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充实监管执法队伍等。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细化了化工企业治理整顿内容,提出了更严格、具体的要求,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化工企业及其周边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及非法出租、发包等行为。

二是突出严格准入与重点环节管控。动态调整完善绩溪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除国家和省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化工项目;提高油气长输管道的检验覆盖率等。

三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突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事故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等。

四是突出基础支撑保障。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企业救援力量,探索、完善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培训;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技能培训补贴。

五是突出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将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完善监管制度,强化重点监督;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及时明确和落实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绩办〔2018〕74号)要求,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任务分工、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大力推进落实。县直各牵头单位要建立落实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认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围绕事故警示、司法案例、安全科普、安全要求多角度策划选题,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关心关注安全,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工作:县安委办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查督办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洪全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815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