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3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6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 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0月3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安徽孟钧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5G通讯交换机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2021年10月21日
2
绩溪县徽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台新能源电动汽车车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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