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辈版
首页
魅力绩溪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领导之窗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三大攻坚战
>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
>
河长制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0-00016
组配分类:
河长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及河长制责任单位的通知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09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及河长制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10:16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附件:
河长〔2021〕4号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及河长制责任单位的通知.pdf【254.14 KB】
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