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4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 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0月18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安徽毅蕾建筑装配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建筑用轻质条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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