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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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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110-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胡明利局长对《关于印发绩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进行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110-0000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胡明利局长对《关于印发绩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进行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主要负责人解读】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胡明利局长对《关于印发绩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进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4 14:42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胡明利
职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解读内容:关于印发绩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二、制定意义和整体考虑

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绩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四、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科学处置,依法应对。有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评估,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强化宣教培训,提高公众防范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五、主要任务

监测体系

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水等有关部门协同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风险监测

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按照规定公布或者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相关信息。  

日常监管

县市场监管、农水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指导下级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危害程度、发展趋势,适时发出风险提示。

事故通报

县农水、卫生健康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并按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通报主要事项:

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其他经研判认定的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敏感信息。

六、创新举措

当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由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应急保障

人员与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2.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得到有效保障。

3.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