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头乡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发布时间:2021-09-30 16:03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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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头乡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为及时有序地处置好森林火警、火灾,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市、县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森林火警、火灾事故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属地村、林业站、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扑救森林火警、火灾,按起火点、燃烧时间、危害程度实行二级指挥,各负其责,逐级行使职权。
1、各村的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①一般的初发森林火警,面积在5亩以下;
②村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火灾主要由火源点所在村负责组织指挥扑救,邻村应积极组织支援和协助火源所在村扑救。
2、乡防火领导组、林业站的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①森林火警、火灾延烧时间10分钟以上且还在蔓延,面积延烧5亩以上,尚未扑灭的;
②森林火警、火灾跨村界限的;
③火场威胁居民区的;
④生态公益林内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
二、森林火情落实报告制度
凡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所在村应立即就近组织人员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起火山场,确定起火准确方位,林火危害趋势等情况就近组织扑火队跟进扑火;同时将火场的情况准确报告乡防火领导组、防火办、林业站。
乡防火领导组、防火办、林业站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同时成立乡森林火灾扑救指挥部并向上级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对发生在乡界的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相邻乡镇通报。
三、人员准备和部署
合理部署和调用人员,是“打早、打小、打了”的关键所在,既不搞人海战术,又不要因投入扑救力量不足而贻误战机。
各村组建一支以民兵队员为主的应急扑火队伍,准备好镰刀、锄头、油锯、手电等扑火工具。乡政府建立以乡干部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快速应急扑火队伍,配备扑火服装、手电、劈刀等扑火工具。禁止60岁以上老人和妇女、儿童以及聋哑痴呆人员、低智人员进入火场。
四、森林火警、火灾现场责任分工和指挥扑救程序
1、 一般指挥扑救程序
各村初发森林火警、火灾,由村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 乡指挥部指挥扑救程序
森林火警、火灾延烧10分钟以上面积5亩以上尚无法扑灭的,乡防火指挥部应急分队立即赶赴火场指挥扑救。
五、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线指挥所职责
1、了解掌握火情,确定火场准确位置和扑火路线;
2、根据火场扑火需要,全面做好扑火队的调配;
3、制定扑火方案,由防火指挥部统一发布命令;
4、与火场一线保持联系,采取有效对策,实施正确指挥;
5、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火场扑救情况并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线指挥所总指挥的职责
1、进行扑火人员编组,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与各扑火队通讯联络。
2、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林火强度大小合理部署人员,确保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选择最佳时机实施有效扑救。
3、组织食品(水)供给和扑火水泵、锄头、铁耙、镰刀等工具调配。
4、实施科学扑救对策,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安排医护人员建立救护点,及时做好火场救护。
5、需要时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要求支援。
6、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扑火队应对暗火、枯立木、树桩火、余火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点扑火队人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要安排火场所在村留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7、组织行政执法队和林业站人员进行火因调查,追查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扑救火灾的需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七、本预案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乡防火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