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76XA/202103-0005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76XA/202103-0005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8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到2023年底,全县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步骤
计划用3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基础构建阶段(2021年4月前)
各乡镇政府、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部门对照省市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各乡镇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县本级和有条件的乡镇率先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基本实现阶段(2022年)
各乡镇政府、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部门将省市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目录)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符合条件的场所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
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各乡镇政府和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部门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确定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事项咨询投诉电话等要素,编制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公开各类信息。编制目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和领域特点,彰显绩溪特色。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2.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加强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在制定文件等政府信息时,要在拟定时提出公开属性的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或“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评估、动态调整。县司法局牵头系统梳理本级政府及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3月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本单位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单位应将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3.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公告公示栏、“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语言文字通俗易懂,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确保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重点说明“①决策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任务⑥创新举措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
4.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及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全县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定性定量分析,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发挥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推行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依申请公开受理件可查询、可追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5.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结合实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强政民交流互动,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6.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高效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探索创新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整合优化资源,加强平台标准化建设
7.加强平台标准化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有关县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县本级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8.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县政务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行标准化办事服务公开
9.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两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0.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县直有关单位会同各乡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益农信息社、信息公开栏等形式,重点公开困难帮扶、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创建示范区和示范点
11.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选择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将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学习内容,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政府办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并聘请第三方机构适时进行测评,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测评结果每季度进行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补齐短板,努力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新局面。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宣传重点,准确发布工作推进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3.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件1
绩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旭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洪长榴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胡 蔚 县发改委总经济师
程云广 县教体局局长
舒卫华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局长
俞世华 县公安局政委
汪伟成 县民政局局长
汪 军 县司法局局长
汪 未 县财政局局长
程晓明 县人社局局长
胡荣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程 芳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许灶强 县住建局局长
周正祥 县交运局局长
徐华斌 县农水局局长
胡文华 县文旅局局长
黄望军 县卫健委主任
邵本建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晓峰 县应急局局长
胡德永 县审计局局长
胡明利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战维 县统计局局长
汪 锋 县林业局局长
宋晓榴 县医保局局长
徐华琴 县扶贫局局长
邵名龙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许传军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汪雪萍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俞卫东 县税务局局长
黄晓英 县气象局局长
汪有红 华阳镇镇长候选人
胡 斌 长安镇镇长
许新杰 伏岭镇镇长
周 帅 上庄镇镇长
曹承斌 板桥头乡乡长
刘 飞 扬溪镇镇长
郑需一 家朋乡乡长
周光祥 临溪镇镇长
程英杰 瀛洲镇镇长
叶显瑞 金沙镇镇长
邵小明 荆州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洪长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附件2
县直 26 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序号 |
试点领域 |
责任单位 |
1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县发改委 |
2 |
义务教育领域 |
县教体局 |
3 |
户籍管理领域 |
县公安局 |
4 |
社会救助领域 |
县民政局 |
5 |
养老服务领域 |
|
6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县司法局 |
7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县财政局 |
8 |
就业创业领域 |
县人社局 |
9 |
社会保险领域 |
|
10 |
国土空间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 |
征地补偿领域 |
|
12 |
环境保护领域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13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县住建局 |
14 |
保障性住房 |
|
15 |
农村危房改造 |
|
16 |
涉农补贴领域 |
县农水局 |
17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县文旅局 |
18 |
医疗卫生领域 |
县卫健委 |
19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局 |
20 |
救灾领域 |
|
21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县市场监管局 |
22 |
扶贫领域 |
县扶贫局 |
23 |
城市综合执法 |
县城管执法局 |
24 |
市政服务领域 |
县住建局 县城管执法局 |
25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县数据资源局 |
26 |
税收管理领域 |
县税务局 |
附件 3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 |
2021年3月底前 |
2 |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县直单位 |
2022年底 |
3 |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各乡镇政府、 县直单位 |
2021年底 |
4 |
推进政务公开与本单位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将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
2021年底 |
5 |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各乡镇政府、 县直单位 |
2021年底 |
6 |
建立完善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县政府办 |
2021年底 |
7 |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县政府办 |
2021年底 |
8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县政府办、各乡镇 政府、县直单位 |
2021年底 |
9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县政府办 |
2021年底 |
10 |
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专栏。 |
县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县直单位 |
2021年底 |
11 |
依托“皖事通”、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利用“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
县政府办、 县数据资源局 |
2021年底 |
12 |
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县政府办、 县融媒体中心 |
2021年底 |
13 |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选取确定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县政府办、各乡镇 政府、县直单位 |
2022年底 |
14 |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县政府办、县数据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
2021年3月底前 |
15 |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
县政府办、县数据 资源局 |
2021年3月底前 |
16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县政府办、县数据 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17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
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18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各乡镇政府 |
2022年底 |
19 |
选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的乡镇、县直单位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 |
县政府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20 |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县政府办 |
2021年底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21 |
开展示范区、示范点创建工作。 |
县政府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 |
2021年底 |
22 |
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各乡镇政府、 县直单位 |
2021年3月 底前 |
23 |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学习内容。 |
县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24 |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县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25 |
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适时进行测评。 |
县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26 |
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
各乡镇政府、县融媒体中心、县信息中心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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