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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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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108-00046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1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0 发布日期: 2021-08-20
绩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1号)
发布时间:2021-08-20 16:57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中心、人社局等窗口单位、各乡镇党群便民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交通站场、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电影院、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场所及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全面实行“二码联查”。
二、全县各类场所要在入口醒目的位置张贴“二码”联查公告,要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入人员及乘坐公共交通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无“健康码”、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逐人登记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户籍地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并动员其接种。
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应达到免疫屏障水平,原则上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不得参加。
四、老年人或无智能手机人员进入公共场所须出示疫苗接种单位发放的纸质接种凭证,无纸质接种凭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或因身体原因需暂缓接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两寸证件照1张及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前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具接种禁忌证明或者暂缓接种证明,进入公共场所时须出示证明。
五、全县各类场所将未接种人员登记信息表每日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统计后推送县疫防办。县疫防办每日将未接种人员信息分发到所属乡镇,各乡镇要第一时间核实信息,了解人员未接种原因,并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工作。
六、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应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如发现未接种从业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动员其尽快接种,同时做好信息登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在行政执法或疫情防控督查指导时要对场所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人员要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七、广大居民出入公共场所时要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落实“二码”联查要求,同时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尽快接种。
 


                              绩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