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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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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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位置(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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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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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异址新建、改扩建、原址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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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宅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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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基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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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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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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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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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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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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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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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家溪塔掌坞盈半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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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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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址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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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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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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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申请人陆*丽户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郎家溪搭掌坞村民,在郎家溪村无住房,其建房申请已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新建房位于搭掌坞盈半坑其父亲老屋边,经审批小组现场查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申请宅基地面积90㎡,拟建3层,层高9米,建筑面积约27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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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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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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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社区川源社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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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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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址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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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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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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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申请人程*生户农业户籍人口2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社屋后村民,在川源组无住房,其建房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新建房位于社屋后其父亲老屋边,经审批小组现场查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申请宅基地面积90㎡,拟建3层,层高10米,建筑面积约27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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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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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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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社区牛屋山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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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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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址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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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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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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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附属房:申请人程*荣户农业户籍人口3人,系东山社区川源牛屋山村民,申请人成年后已在牛屋山新建有住房,因若因民宿项目开发,被东山社区股份合作社收回了位于牛屋山用于堆放农具的附房(原登记在其父母名下,有与其兄弟签订的分配协议和与东山社区签订的退出老宅基地协议),其建房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新建附属房位于其住房边,经审批小组现场查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占地面积60㎡,拟建1层,层高4米,建筑面积60㎡,符合绩政【2020】18号“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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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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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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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社区乳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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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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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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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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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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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申请人舒*辉,因房屋年久失修,申请在原址上改建,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176.73㎡,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99㎡,拟建3层,层高9.7米,建筑面积约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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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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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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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社区上山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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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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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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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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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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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改建:申请人余*文,因房屋年久失修,申请在原址上改建,其改建申请已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其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182.40㎡,现申请房基占地面积97㎡,拟建3层,层高9.6米,建筑面积约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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