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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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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108-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1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108-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1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02
2021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1)
发布时间:2021-08-02 10:25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绩林罚决字[2021]第0020号
处罚名称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种类1 责令恢复
处罚种类2 罚款
处罚事由 经依法查明,许**于2020年10月中旬,私自雇用挖掘机在绩溪县扬溪镇丛山行政村舒川村小地名“黑窑子”的山场上开挖山场林地修建陵园公墓。许**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擅自开挖山场林地建设陵园公墓。经聘请的林业工程师鉴定:许道炳擅自占用林地修建陵园公墓,改变用途林地的性质为一般商品林,擅自改变用途林地的面积为1358平方米。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 许**
(居民身份证号) 3425*********2536
处罚结果 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责令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3580元。
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1-8-2
处罚机关 绩溪县林业局
执行情况 已执行
公开状态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