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反馈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县发改委
|
无意见
|
|
2
|
县教体局
|
无意见
|
|
3
|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
无意见
|
|
4
|
县公安局
|
无意见
|
|
5
|
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6
|
县司法局
|
无意见
|
|
7
|
县财政局
|
第一项中的第6点“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建议修改为: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等信息。
|
不予采纳。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且在第三方机构测评指标与考察点范围。
|
8
|
县人社局
|
无意见
|
|
9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无意见
|
|
10
|
县农水局
|
无意见
|
|
11
|
县卫健委
|
无意见
|
|
12
|
县审计局
|
无意见
|
|
13
|
县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
14
|
县统计局
|
无意见
|
|
15
|
县林业局
|
无意见
|
|
16
|
县医保局
|
无意见
|
|
17
|
县数据资源局
|
第五项 第37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局”。建议修改为“县政府办牵头,各相关县直单位负责落实”。
|
部分采纳。责任单位调整为“县政府办、县数据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牵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
18
|
县融媒体中心
|
无意见
|
|
19
|
县税务局
|
第二项中第12项“ 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助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提供从招商到企业落地以及后期发展的“一条龙”政策服务。通过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企业主动推送政策及解读信息,有针对性地在经开区开展惠企政策集中公开,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企业、人才,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税务部门相关政策一般由总局统一制定并公布,通过手机端推送,与政务公开要求关联不大,建议删除。
|
已采纳
|
20
|
伏岭镇
|
无意见
|
|
21
|
板桥头乡
|
无意见
|
|
22
|
临溪镇
|
无意见
|
|
23
|
瀛洲镇
|
无意见
|
|
24
|
荆州乡
|
第二项中第20项“严格落实答复期限,市长热线(信箱)转办、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留言等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诉求,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咨询类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建议修改为:严格落实答复期限,市长热线(信箱)转办、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留言等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诉求,答复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简单咨询类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
部分采纳。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调整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一般诉求事项,办结反馈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一般咨询类事项限当日反馈,视情况可延长1-2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