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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106-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部门解读】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解读《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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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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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解读】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解读《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部门解读】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解读《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24 17:27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13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政府投资的政务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项目作出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安徽省省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皖数资〔2020〕14号)《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9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数据资源局牵头起草了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县数据资源局草拟了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24日通过电子政务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征集意见建议,截止3月31日,共收到三条意见,均已采纳。4月7日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4月8日共收到1条意见,已采纳。4月8日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共提出3条意见,均已采纳,形成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5月27日,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发文。

三、主要内容

)《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8章31条组成,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原则,明确审定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二章项目申报,规定信息化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

第三章项目审批,规定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条件和依据。

第四章项目实施,明确信息化项目建设责任人,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报送备案材料和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章项目验收,信息化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组织验收。

第六章项目运维与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加强运维管理,信息化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数据实时更新至县大数据中心,实现资源共享。

第七章监督管理,审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信息化项目实行严格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附则,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等事项。

(二)附件。绩溪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审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四、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县数据资源局

咨询电话:0563-817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