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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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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107-0005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07-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877/202107-0005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07-30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30 11:35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程亚青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爱农村独居老人,保障人身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按照省、市总体部署,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纳入民生工程、制定分类设施建设规划等措施,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一、关于利用乡镇敬老院空余住房吸纳老人入住方面。目前我县11所农村敬老院拥有床位646张2021年5月入住特困供养人员281人,入住率为43.5%。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龙川中心敬老院及各乡镇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实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我县政府特困供养对象中失能、失智以及社会有需求的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提供优质养老护理服务,实现为政府兜底、为社会兜底的职能,我县计划将县社会福利中心和11所乡镇敬老院一起打包进行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充分利用空余床位收住社会老人,创造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创新模式、新格局。

二、关于独居老人定时联系方面。为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督促、检查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落实,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2019〕42号),对我县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一是建立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各乡镇依托村(居)委会、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力量,落实家庭赡养协议签订情况。在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子女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人生活,与受委托照护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填写《农村留守老年人委托照护责任确认书》,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2019年起,全面开展留守老年人基础信息核查、联系人登记等工作。各乡镇依托村(居)委会、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等力量,充分利用全省老龄信息库、公安户籍信息系统、老年人健康管理系统、扶贫信息系统等,进行老年人基础信息比对,对60周岁及以上农村户籍老年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信息标注,并补充进行联络人登记,2019年6月已全面完成登记并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生活状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目前已登记农村留守老年人212名,并已全部录入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组织乡镇计生、民政专干、村医等力量,整合家庭医生上门履约服务、留守儿童入户走访、扶贫入户访查等工作项目和服务资源,对农村高龄、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群体进行定期(每季度)探视走访,并填写《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卡》。

三、关于乡镇卫生院定时上门体检方面。

目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对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随访。下一步为加强对农村独居老人的关爱,县卫健委将对活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提供上门体检和随访服务。

感谢您对独居老人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人:绩溪县民政局福利股 刘吉  

联系电话:8164609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