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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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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107-00034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关于建立绩溪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107-00034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关于建立绩溪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关于建立绩溪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14:42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落实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依据《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分批建库、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绩溪县“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测绘单位。

一、申请条件。测绘单位应依法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基本信用信息完整,近3年内无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截止2021年7月1日,资质证书未到期,或者已到期正在办理资质变更手续,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专业类别的测绘单位可以申请,之后须按新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二、申请办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测绘单位向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股提交以下申请资料,按要求填写《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申请表》(附件1),即可申请办理入库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测绘资质证书。

3.主要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4.主要仪器信息汇总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审核公示公告期满,经审核,在绩溪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将拟录入的测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动态管理。名录库中的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办公地址、资质升级/降级、业务范围、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重要信息变更时,应在1个月内申请更新名录库中的相关信息。名录库中的测绘服务中介机构,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名录库中撤除。

五、联系电话:0563-8159126。

六、 附件:

1.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中介机构名录库申请表

2.主要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3.主要仪器信息汇总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