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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01C/202106-00020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受灾人员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01C/202106-00020
组配分类: 受灾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受灾人员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受灾人员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1-06-24 14:08 来源:绩溪家朋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直接按计算标准发放给救助对象 

1)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标准为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 

2)农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资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2、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救助,不得简单平均分配 

1)紧急转移安置:台风90元/人,其他灾害230元/人。 

2)过渡性生活安置:集中安置期间,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安置灾民的生活。 

3)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60元/人。 

4)冬令春荒困难补助:27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