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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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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106-0005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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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3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3 09:08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程东荣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成功村岭前村民纳入享受社保权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201310月,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宣人社发〔201330),根据文件精神,县人社局配合各个乡镇和相关部门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申请为其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也有少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放弃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59月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宣人社发〔201330号文件通知》(宣人社秘〔2015275)文件,明确30号文件执行至20151031日止,从2015111日起停止执行。全市都按此时间停止办理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02012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行全省统筹即实现养老保险政策、资金收支等七个方面实现规范和统一,今后并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市、县级政府不能制订政策将该部分群体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二、根据《绩溪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绩政办〔201068号)文规定:县域范围内,经依法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均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享受每月150元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

今年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于征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意见,其中提到过:拟从今年起,采取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方法,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准调整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后若国家和省关于被征地农民方面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们县级人社部门将严格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精神,我县现有200元至6000元共15个档次的缴费水平可供选择。对未满60周岁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以继续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较高档次水平缴费,提高个人帐户积累,在年满60周岁以后享受较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生活保障水平。也可以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必须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目前为15)方可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上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制度享受待遇。

非常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人:李利钱

联系电话:0563-8158982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