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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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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865/202106-0001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865/202106-0001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绩溪县审计机关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21-06-11 15:04 来源:绩溪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及县委十五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落实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宏观政策科学精准落实,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开启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科学安排审计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精准把握审计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重要监督作用。

(二)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坚持形式上的全面覆盖与内容上的全面覆盖相统一,提升审计全覆盖的综合效应。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密切关注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县域经济安全。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充分发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审计监督合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就业优先、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每季度下发审计重点,县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持续跟踪审计项目,县审计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2.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基金收支平衡、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县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2月开始审计,20212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财政审计

3.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收支、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1年5月上旬完成。

4.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执行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存量资金盘活、一般性支出压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1年5月底前完成。

5.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财政资金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县审计局负责对县税务部门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配合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和税收收入征管等方面审计疑点进行核查。

    审计时间:202012月开始审计,2021320前结束现场审计。截至3月底,县审计局已向市审计局报送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6.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板桥头乡、瀛洲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7.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县民政局及所属1个二级机构(社会福利中心)、文旅局及所属2个二级机构(图书馆、文物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供销社、医保局及所属1个二级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绩溪中学等7个部门(单位)现任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视情况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日常审计监督。

审计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8.市审计局授权委托实施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县公安局原任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公安系统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县审计局实施对县公安局原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审计局统一安排。

2)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统一授权委托县审计局实施,对县委党校现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9.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板桥头乡、瀛洲镇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1年 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五)公共投资审计

10.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结果质量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绩溪县城南小学(暂定名)建设工程、绩溪县练江伏岭段防洪治理工程、绩溪县来苏公园新建工程、安徽省绩溪县凤坑石煤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4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城乡污水综合处理PPP项目、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吴家山民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三期)EPC项目、扬溪源水库工程主体工程和管理设施施工及安装项目、县融媒体中心业务用房工程、S456绩溪至谭家桥公路上金山隧道工程(K12 088K13 207)、绩溪县城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等8个重点工程项目持续开展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价款审核结果进行质量抽查复核。

审计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另外,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和安排,组织实施完成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严格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揭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研究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更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加强谋划统筹,提升审计质效。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加强审前谋划,明确审计目标,厘清审计思路,找准主攻方向,编制具有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资源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聚焦重点,锁定疑点,紧盯问题线索,坚持查深查透,切实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做好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后续审计项目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三)加强督促整改,深化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促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各项审计都要把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审计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对难以整改和“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四)坚持廉洁从审,严守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做到及时报告。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加强审计现场资料管理,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归档责任制,切实做到审计档案材料“应归尽归”,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调整情况,要严格按程序审议批准,及时报送上级审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