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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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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6-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8 发布日期: 2021-06-08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6-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8
发布日期: 2021-06-08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8 16:42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来根、冯美玉、周顺和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应急救援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进行调研,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避灾安置点是由政府确认或组织建设,为受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需要转移安置的当地群众及外来人员无偿提供临时性庇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场所。选设安置点主要是考虑自然灾害隐患的分布等情况。选址以相对集中、便于转移、就近安置、确保安全为原则,主要以政府公共设施为主,如村委会,学校等。对安置转移人口密度高的安置点,鼓励采取投亲靠友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散安置。2020年,我县遭受“7.6”洪灾,两级政府组织了防汛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员转移避险。去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集中安置点的建设,截至目前,根据各乡镇摸排上报情况,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我县各乡镇、村(社区)因灾群众转移集中安置点93个,为各救灾点配备了相应应急救灾物资,后期视情添置相关物资。

二、主要问题

我县地处山区,易发生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山区偏远乡镇居民切坡建房较多,居住较为分散,创建规范化避灾安置点存在建设用地等瓶颈问题。目前,上级尚无建设集中安置点的专项项目资金,由于我县财力有限,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仍以充分利用现有场所为主,建设区域性的应急救援中心仍需等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重视现有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专人加强长效管理,保证安置点设施和物资正常完好随时可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各级避灾安置点建设和管理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我县避灾安置点设施建设,提升我县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水平。

联系人:王东东

联系电话:0563-8158037

 

 

绩溪县人民政府

2021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