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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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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妇女儿童
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36T/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妇女儿童
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3
发布日期: 2021-06-03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3 13:12 来源: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孩子身体不好,现已年满6周岁,能否推迟一年或两年入学?

答:《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问: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答:需延缓入学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申请(或者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病历、诊断证明、看病的医药发票等材料 。

学校对延缓入学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学校。学校建立延缓入学个人档案并向家长发放延缓入学许可通知书。

问: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相关材料后多长时间可以得到答复?

答:五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