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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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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106-00007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人社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本)的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6-01
绩溪县人社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本)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16:29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1年度集中调整情况已按程序公示并经县政府审定,现将《绩溪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取消事项清单、规范事项清单(2021年本)》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绩溪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2.绩溪县人社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



                             绩溪县人社局     

                                2021年6月1日

绩溪县人社局2021年版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
部门 总序号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委托主体 备注
县人社局 23 1 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审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对用人单位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或者制定了工资支付制度未公示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市场调节价 行政机关
绩溪县人社局2017-2021年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
部门 总序号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委托主体 处理意见及理由 备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1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劳社〔2005〕29号)第十条:申请筹备设立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须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专业(工种)、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资产来源、投资数额、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二)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 
(三)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或举办者个人身份证明; 
(四)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核准 行政相对人 取消。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验资报告。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不充分。
2017年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2 出具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产评估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核准 行政相对人 取消。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验资报告。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不充分。
2017年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3 职业中介机构验资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第四十九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县级人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和变更、注销核准 行政相对人 取消。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验资报告。
主要理由:设定依据不充分。
2017年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劳培司字〔1996〕58号)第二十八条: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格式和编码方案统一办理,经劳动行政部门验印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将证书送交本人。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已取消人社部“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我市相应取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201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