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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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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105-00024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专家解读】关于《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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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专家解读】关于《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专家解读】关于《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1 09:45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历史建筑专家、住建局工会主席张顺文解读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解决部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存在的保护内容不完整、保护利用不到位、保护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历史建筑作为名城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促进各职能部门协作,形成名城保护工作合力,做好我县名城保护工作,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由我局牵头拟定了《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历史建筑保护就是保护历史文化的载体。历史建筑是一种文化精神的载体,是我县的“历史记忆的符号”和“城市文化发展的链条”,一旦破坏,就再难以恢复和接续。记录历史,展示文化,载托灵魂,就是历史建筑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将历史建筑的历史因素进行完整的传承与表达,便是今天历史建筑保护的真正意义;历史建筑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生产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民对文化的需要将更为迫切。历史建筑在新的时期又担当起文化休闲娱乐场所这样一个新的历史使命。历史建筑不仅是市人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是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历史建筑是新建筑设计和新艺术创作的重要借鉴。历史建筑在艺术和技术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建筑布局、材料、施工、艺术装饰、传统风格等方面,是几千年来无数工匠们在长期建筑实践中积累下来的经验。这些技术成就,对现有的有关专业人员,有着极大的启迪和示范作用。

通过制定《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历史建筑认定的标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责任、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规定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绩溪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份拟定完成,并征求各乡镇及县财政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部分修改,2020年12月23日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2021年1月7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送审稿。该办法主要内容是:第一章是明确了本办法出台的依据,指出应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并对历史建筑进行了明确定义。第二章主要是明确历史建筑认定的标准和有关要求。第三章是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责任进行了确定。第四章主要是对明确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规定,并确定补助资金办理流程。第五章主要是明确责任追究,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时间。

四、工作目标

加大对已公布的20幢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合理进行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的认定,确保历史建筑应保尽保。

五、主要任务

一是对全县域范围内的历史建筑进行认定;二是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三是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

六、创新举措

完善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政策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障措施:一是设立了绩溪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务中心;二是成立了绩溪县名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下一步工作:一是对我县历史文化名村范围内的历史建筑进行认定,公布我县第二批历史建筑;二是谋划项目加大对已公布的20幢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并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