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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104-00020 组配分类: 民办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104-00020
组配分类: 民办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10:03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现就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全县范围内经县教体局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均为年检对象。审批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学校,可以不参加年检。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请接通知后,认真组织自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整理好相关资料并填写《年检报告书》。睿阳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需提交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检报告书》须加盖学校公章在检查组实地检查时上交一份,睿阳学校2021年4月15日前,民办幼儿园4月20日前,校外培训机构5月10日前将年检报告书电子稿发至hhg1971@163.com邮箱。)

第二阶段教育主管部门检查:县教体局根据需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年检工作小组,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必要时依法对民办学校开展财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并赋分。

4月20前完成民办学校年检,5月12号前完成民办幼儿园年检,5月底前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年检.

第三阶段结果确认:根据赋分情况,拟定年检等次并采用合式方式予以公示。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视为年检不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将年检结论抄送登记部门,并向社会发布年检结论。

第四阶段落实整改:对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的重要内容。连续两年不合格且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年检内容
    1、民办学校党建思政方面;

2、办学条件方面;

3、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

4、办学行为方面;

5、创新及特色方面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按《安徽省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检指标体系(试行)》开展年检。

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按《绩溪县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细则(试行)》的6个方面开展年检。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年检工作的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有力有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民办学校接受年检是法定义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按时完成自查上报,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年检工作。

(三)强化结果运用。年检结果将作为民办学校评先评优、资金奖补和确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