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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20853U/202104-00002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4-27
索引号: 11341731MB1920853U/202104-00002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4-27
绩溪县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7 08:18 来源: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例1:绩溪康视眼科医院违规案。经查,绩溪康视眼科医院未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未建立纸质医药耗材台账,药品与医用耗材进销存不一致;未落实住院管理制度,住院患者不在床;特殊人群未实行“一站式”结算;存在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检查无报告单等违规事实。绩溪县医保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暂停医保结算关系2个月,扣减医保基金20821.2元,并对部分违规基金处2倍违规金额22742.4元处理,合计追回总金额为43563.6元。

案例2:绩溪县人民医院违规案。经查,绩溪县人民医院存在低指征入院、过度诊疗、一级护理过度、无检查报告单等违规事实。绩溪县医保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基金5085.4元,并对低指征入院医保支付费用900元处3倍违规金额2700元处理,对其他违规医保支付费用4185.4元处2倍违规金额8370.8元处理,计11070.8元,合计追回总金额为16156.2元。

案例3:绩溪县中医院违规案。经查,绩溪县中医院存在低指征入院、过度诊疗、一级护理过度、无检查报告单等违规事实。绩溪县医保局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追回违规基金8590.5元,并对低指征入院医保支付费用7106元处3倍违规金额21318元处理,对其他违规医保支付费用1484.5元处2倍违规金额2969元处理,计24287元,合计追回总金额为328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