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我县2021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上庄镇上庄村境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涉及村(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用于住宅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由县政府组织上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妍 联系电话:0563-8159159
2021年3月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