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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103-00109 组配分类: 征收公告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绩征启公告〔2021〕2号 文号: 绩征启公告〔2021〕2号
生成日期: 2021-03-03 发布日期: 2021-03-03
绩溪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绩征启公告〔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3-03 17:13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我县2021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上庄镇上庄村境内,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上涉及村(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用于住宅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由县政府组织上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妍        联系电话:0563-8159159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