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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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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106-00040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3 发布日期: 2021-06-1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80U/202106-00040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3
发布日期: 2021-06-13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1-06-13 09:37 来源: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三类重点对象。


注意事项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只针对农户,居民户不享受此项政策。

2、面积控制。根据危房改造政策要求,改造面积原则上不超过人均18平方米。

3、选址要符合抗震要求,远离地质灾害点。

4、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户申请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取得规划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