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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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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103-00045 组配分类: 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新闻实录】“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生态环保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0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103-00045
组配分类: 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新闻实录】“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生态环保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3-10
【新闻实录】“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生态环保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3-10 11:46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发布日期:2021年3月9日上午10:00

    发布会嘉宾: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程芳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振国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绩溪县大队负责人赖昱升

    发布会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安排,下面我将向大家通报全县2020年度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环保重点亮点工作。

一、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PM10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优良率98.3%。空气质量全市第一、全省领先优于市政府下达的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扬之河绩溪歙县交界断面(国控)达地表水Ⅱ类标准,徽水河绩溪旌德交界断面、白沙河绩溪旌德交界断面、金沙河绩溪宁国交界断面年均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符合市政府考核要求。

(三)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全年土壤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土壤、声、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四)污染物排放削减情况

推动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已于2018年提前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工作,2020年上报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05.03吨、氨氮总量减排12.26吨。

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二、过去一年围绕目标开展的工作

  (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了2019到2020冬春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及时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了重污染天气,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完成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开展了VOC百日攻坚行动,提升夏季空气优良率。持续开展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狠抓秸秆禁烧工作,全年被环保部、省厅卫星发现火点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2020年绩溪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开展工作调度上庄、家朋等乡镇动态调整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全县农村污水建设工程结合PPP项目实施,稳步推进。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建立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名录并上传系统,督促污染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了土壤污染调查点位核实、基础信息收集工作、现场核查采样工作。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工作,指导企业规范进行省外危险废物转移。接受了市人大对我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全面完成了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信访件、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三大一强”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市同步销号。二是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5件均已整改完成并销号涉及我县整改问题39个,其中,全市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8,问题线索6条。全年已完成23个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6个问题线索的整改,其余2个共性问题、1个个性问题整改时限为2021年,整改进展满足时序进度要求。

(三)全面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新安江生态补偿资金建设项目14个。同浙江省临安区开展生态共保联治工作。学习借鉴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新安江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充分体现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两大平台”的特色。全年共审批审查备案项目环评154个。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及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开展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共排查疑似点位150个,敏感区域18个,新增点位16个。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年行政处罚案件12起。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起。积极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全年办理信访件30件,办结率100%。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