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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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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103-00010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103-00010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05
【问答解读】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
发布时间:2021-03-05 11:47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垃圾分类要建立激励机制,我们宣城在这方面是怎么明确的?

   答:《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激励机制,通过礼品兑换、物质奖励等方式,调动村(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积极性”。


问:丢错了垃圾就会被处罚吗?

   答:《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对未按要求设置分类设施、未按要求分类投放、未按要求分类收运等行为明确了处罚,对单位和个人也分别有不同的处罚金额。但是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想通过处罚措施让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要求正确分类,为此,法条上也明确了处罚前会先进行批判教育,屡教不改的才会被处罚。

   所以我们的单位和市民如果认真学习了垃圾分类知识,同时虚心接受督导员及志愿者的指导,并按照规定来投放垃圾,就不用担心被无心之过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