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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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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301-00027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及救济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1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301-00027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及救济渠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1-17
发布日期: 2023-01-17
绩溪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及救济渠道
发布时间:2023-01-17 10:19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4、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滥用职权、滥施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
    7、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监督举报地址及股室:绩溪县华阳镇登源路97号5楼办公室

三、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2544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绩溪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绩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