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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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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102-0000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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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19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19 08:23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 2月 

 录

 

第一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十、政府购买服务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接受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林长制工作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林长制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有关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林长制工作计划。县林业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五)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县委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六)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调处合同纠纷,调处林权纠纷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查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根据省统一安排,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4个,局本级(含11个林业站、两个检查站)、扬溪国有林场、镇头国有林场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雄路苗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

1.保证完成生态修复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2000亩,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50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退耕还林森林抚育35414亩等建设任务。

2、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按照绩溪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要求,完善各自然保护地单位规划修编,开展各类生态环境和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排查,按规划开展保护地建设。

3、争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力争创成1个省级森林城镇、2个省级森林村庄。

(二)林权改革方面

1.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三项林业金融创新。一是修改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运行顺畅,风险可控。二是拓宽公益林质押融资方式,宣传和推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三是完善林业金融定向激励办法,找准吸引金融资本发展林业的方法和途径,破除林业融资“瓶颈”;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规范资产价值评估等手段,逐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机制。

2.加快集体林地股份制经营改革进程。持续推进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村工作,协助指导各试点村争创市级林地股份制经营示范村。

(三)松材线虫病防治方面

1.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坚持疫情日常巡查和专项普查制度,做好疫情月报和专项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落实乡、村级林长以及护林员监测职责。

2、加大松材线虫病除治力度。加强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确保在媒介昆虫羽化前完成除治任务,防止疫情蔓延。

3、加强疫木管理。保证除治山场疫木粉碎(焚烧)、枝桠和伐桩处理符合技术要求,做好除治山场附近居民房前屋后疫木清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加工、利用疫木的行为,防止疫木流出山场、流出疫区。

4.强化联防联控。贯彻落实《关于落实林长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责任的通知》精神,加强与黄山市毗邻地区联系对接,加快推进联防联治工作。

(四)林业产业方面

1、加大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力度。力争创建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新增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2、做好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油茶和山核桃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项目2个。

3、积极创建市级三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和森林观光示范点。力争创建示范基地1个以上,森林观光示范点2个。

(五)林长制工作方面

1、继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依托营造林项目建设,优先安排产业扶贫资金。开展林业实用技术推广,对贫困户实施“一对一”技能培训。严格生态护员(信息员)的选聘和管理,确保履职到位。

2、强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积极开展救护工作。

3、持续推进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全面实施“八个一律”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创建山核桃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促进山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4、强化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点推行集体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基金担保模式贷款;按照林业金融定向激励和风险缓释管理办法,拓宽“两山”转换通道。

5、重点推进林业信息化管理建设。建设林业生态感知监测网络和共享服务数据中心,实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推行“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防火码”信息管理,打造森林防火“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

第二部分 绩溪县林业局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16.68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508.18万元,占5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253.00万元,占44%;森林防灾减灾55.50万元,占2%。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2816.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2167.58万元,减少43%;减少原因主要是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公安局转隶到县公安局,2、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两个国有林场部分社保费用指标从中央下达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中安排。

我局2021年行政运行1508.18万元,比2020年减少547.1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公安局转隶到县公安局,人员工资经费已划到县公安局;2、林业事业机业机构支出1253.00万元,比2020年减少94.83万元,两个国有林场部分社保费用指标从中央下达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中安排。

(一)农林水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2816.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2167.58万元,减少43%;减少原因主要是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公安局转隶到公安局,2、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两个国有林场部分社保费用指标从中央下达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中安排。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508.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预算12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森林防灾减灾支出”预算55.5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支出。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1.1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1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6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资本性支出2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支出24.3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等。

四、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绩溪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16.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508.18万元,占5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253万元,占44%;森林防灾减灾55.50万元,占2%。

五、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281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68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2167.58万元,减少43%;减少原因主要是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公安局转隶到地方公安;2、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两个国有林场部分社保费用指标从中央下达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中安排。

六、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2816.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167.58万元,减少43%,减少原因主要是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公安局转隶到县公安局;2、林业事业机构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两个国有林场部分社保费用指标从中央下达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中安排。其中基本支出2761.18万元,占98%,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5.50万元,占2%,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3.80万元。其中:绩溪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0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含操作系统)6万元,便携式电脑1.8万元,打印复印一体机7.4万元,碎纸机机0.3万元,空调机7.3万元,照相机1万元.

十、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务购买服务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林业局 2021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林业局各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4辆、执法用车  0辆、特种用车0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概述:我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55.50万元。

立项依据:绩溪县是一个含中山的低山丘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境内山多地少,林地用地面积有90142.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1.4%,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社会经济较发达,林业在当地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森林防火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普遍重视,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健全,技术力量雄厚,但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短缺,手段落后,不适应日益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

起止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

项目内容:2021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将使用于森林防火物资购置及维护、专业队伍演练及培训等。

年度预算安排:55.50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绩溪县林业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1.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