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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314863768911/202101-00001 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残疾人
名称: 绩溪县2020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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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残疾人
名称: 绩溪县2020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绩溪县2020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6:30 来源:绩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我会在上级残联和县民生办的指导下,顺利了完成的目标任务。现将我会对承担的一项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分二个子项: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目标任务145名,实际完成219人,超任务74人,发放“精残药补”资金21.9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1%

贫困残疾儿童康复:0-14周岁)项目任务数17人,(其中为12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2名肢体残疾儿童转配矫形器、3名儿童适配辅具),实际完成儿童康复训练17人,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完成4例,矫形器完成3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9%

二、项目申报管理

(一)规划编制与审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会牵头编制了发展残疾人事业规划并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研究通过,印发了《绩溪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绩政〔2017165号)。同时制定了2020年度工作要点,把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全年工作重点。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省、市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联合6个部门印发了《绩溪县2020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绩残〔202016号),明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资金拨付等,并将实施办法报市残联和县民生办备案。

(三)申报符合性及审批规范性。各乡镇残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开展各项目人员的摸底、排查。由残疾人个人申请、村(居)委员会初审、公示、签署意见报乡镇审核、公示、签署意见后报县残联审批,对不符合情况履行一次性告知。县残联根据任务数及申报情况,确定救助对象,报县财政、市残联进行复核、审批。

三、资金落实

在项目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资金的保障,对残疾人民生工程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通过“一卡通”方式全部、及时打卡到位,并注明“精残药补”。从资金的使用情况看,符合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上级补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县财政配套也是100%全部到位,资金使用率100%。支出相符性较高,没有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四、项目管理

(一)目标责任书。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市残联与县残联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残联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残联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各乡镇。制定县残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落实民生工程干部联系乡镇人员。

(二)机制建设与运行。根据上级要求印发了由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绩溪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绩政〔2017165号),《绩溪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绩政办〔2017119号)文件,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

(三)宣传到位情况。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微信、QQ等新式网络信息平台和报刊、宣传单等老式纸质宣传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更多人知晓和了解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其家属都了解政策,尽量做到“应助尽助”。

(四)康复对象管理。通过上级下达我县目标任务,由乡镇将救助对象录入网上申报及审批,及时准确掌握贫困残疾人康复情况,对康复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残疾儿童真实在训,没有违规虚假情况。

(五)档案管理合规性。建立残疾人康复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一档。

(六)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我县没有建立定点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均在省残联指定的康复机构康复。

(七)验收规范性。上级残联及时开展对我县民生工程中期督查,我县按检查反馈意见及时总结、整改。我会每年也按要求开展对各乡镇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填写验收报告单。对存在的问题的乡镇,要求整改。

(八)资料报送情况。各乡镇均按规定实施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回访情况。资料准确,工作重视。

五、财务管理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根据实际,联合财政部门印发绩溪县贫困残疾人康复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工作制度。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管理;贫困残疾人精神病药费补助资金全部及时打卡发放到位,并注明“精残药补”;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一例违规违纪、举报现象,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支付程序,手续完备。

(四)监督检查有效性。我会按要求没月上报县民生办和市残联进度表和信息;县政府和我会每季度召开调度会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年末开展资金专项检查、总结、绩效评价,做到及时整改。

六、项目产出

(一)目标任务完成率和及时性。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目标任务145名,实际完成219人,圆满完成任务;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目标任务数17人,实际完成22人,圆满完成任务。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均于7月份全部打入贫困残疾人“一卡通”账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也按照项目规定完成发放工作。

(二)完成质量。根据回访情况来看,惠残民生工程项目,残疾人的知晓率达到99%以上;满意率达到100%以上。

(三)资金支付率。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219人,资金支付21.9万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性训练12人,资金支付率18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七、项目效益

 (一)社会效益。惠残民生工程谋求了广大残疾人利益,深得民心,是公共财政普及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残疾人是社会中特殊而又困难的弱势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让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主义不容辞的责任。惠残政策的出台、惠残民生工程的实施,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了必要的帮助,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可持续影响。完善了残疾人救助体系,健全管理制度。残疾工作者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好;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曝光、上访、举报等情况发生,得到社会和广大残疾人普遍认可和赞同,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享受到政府的温暖。

(三)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显示满意度100%

八、自评结论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圆满完成我会承担的民生工程任务,自评分为100分。 

                                                    

                                                 绩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