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民生工程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101-00009 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101-00009
组配分类: 民生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绩溪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6:11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为基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现就2020年度绩溪县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绩效情况进行自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的兜底保障作用。为全县4569人(重度残疾32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18人,低保1019人,特困人员145人,计生帮扶65人)代缴保险费,代缴金额91.38万元,实现了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代尽代;2020年我县已完成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应发尽发任务,应发5335人,实发5335人,每月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实现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100%发放。

(二)2020年度,我县城乡居保参保缴费4.987万人,参保率达100.14%,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个人缴费收入1274.04万元,人均缴费268.67元;全县享受城乡居保待遇3.28万人,q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5072.65万元,人均发放养老金157.14元,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2020年我县城乡居保各级补助资金总额为5638.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应补助资金3873万元,省、市级应补助资金443万元,县级规定补助资金1322.36万元,各级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主要措施

(一)项目管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我县于2020年1月初召开城乡居保工作会议提前谋划全年目标任务,为保证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将全年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乡镇,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对各级经办人员集中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强化各级经办机构的政策业务技能,提升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同时,对乡镇定期开展城乡居保督查工作,并对乡镇参保缴费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宣传培训。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利用“两微一端”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的同时,中心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并利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一一讲解、答疑解惑;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到村(社区)组织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权益单下乡活动;通过在乡镇悬挂城乡居保政策宣传横幅、标语等进行日常宣传;多次走村入户发放《致全县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及宣传彩页,“零距离”接触参保居民,并积极引导广大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引导城乡居民由“政府要我参保缴费”向“我要参保缴费”的观念转变,养成自觉参(续)保的习惯。

3.规范服务。为深入推进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中心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绩溪县社保中心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绩社保〔2018〕19号),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质量,健全内控管理机制。

4.动态管理。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各乡镇人社所及时为居民办理参保及待遇领取手续,并按月上报社保业务统计表至县社保中心。各类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5.待遇核查比对和资格认证工作。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完整性,中心以信息比对为主,乡镇核实为辅的工作方式,每季度对跨省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核查比对,每月开展待遇领取人员与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核查比对。对于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或高龄、重病等行动不便人员,由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村协办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出现疑似数据及时与乡镇进行审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开展乡镇督查工作。对乡镇参保扩面的征缴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并通过座谈会典型发言、表态发言等形式督促后进迎头赶上。通过专项督查,有针对性地对相对落后的乡镇进行定点督查,共同破解征缴及稽核瓶颈,探索新方法新路子。坚持业务系统和外网隔离,未发现操作不规范导致的批量业务差错;并对已调离岗位工作人员及时申报注销系统账号权限。

7.积极推进“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让老百姓在足不出村的情况下就能便捷办理城乡居民各项业务,实现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

8.资料报送情况。每月2号前按时报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展情况表和月度分析。及时向市局养老科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9.档案管理。我县城乡居保业务档案2017年12月份已通过省厅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

10.新老农保衔接工作。中心高度重视新老农保衔接工作,通过专项工作督查、每周工作调度的形式督促各乡镇做好这项工作,截止2020年底完成衔接779人,剩余38人已全部导入城乡居保系统。

(二)财务管理

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行为,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县社保中心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建立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每月将征收保费及时归集收入户,收入户保费及利息每月月底划转到财政专户,每月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申请和及时拨付资金。规范支出行为,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无虚列项目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无挤占个人账户养老金情况。规范会计记账,规范财务流程,增强内控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基金安全、专款专用、发挥实效。

三、存在问题

(一)社保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薄弱,人员配备不足。我县各乡镇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均没有配置副科领导职数,工作人员仅有1名,因社保工作繁琐、业务量大等问题,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事业编新招聘人员或者乡镇临时聘用人员,且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不强,与村协办员联系不紧密,工作安排不到位。村级协办员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职,没有工作补贴,对社保业务不熟悉,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工作主动性不高。

(二)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参保对象参保积极性不高,缴纳档次过低。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度不够。部分群众认为领取待遇低,缴费周期长,参保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参保。还有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过去“老农保”的影响,担心政策变化。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认为参保缴费时间长,持观望态度。

(三)重复参保问题尖锐。我县通过对机关保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比对整理,乡镇经办人员的摸底排查,发现城乡居保正常参保5.85万人中,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49万人。部分参保人员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后会选择停止缴纳城乡居保保费,这势必造成城乡居保未来缴费人数的减少。

四、下一步打算

(一)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城乡居保政策。通过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测算表,积极组织各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分片包干,深入居民家中,分发宣传材料,重点比照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和参保人员算清明白账。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提升参保质量,推动城乡居保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争取财政支持,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真正发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缴费积极性,更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收益和保障水平。

(二)部门协调,强化社保稽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计生、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大数据比对来核实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结合乡镇每月报送的死亡信息最大限度的减少待遇多发冒领现象的发生。对现有未追回人员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欺诈冒领的强大合力,坚决制止冒领待遇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用典型案例来以案说法,逐步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享受待遇光荣、冒领待遇可耻的舆论氛围。

对照2020年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绩效综合评价指标表进行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