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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011-00023 组配分类: 衔接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三农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扶组〔2020〕31号
生成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索引号: 11341731MB152106XW/202011-00023
组配分类: 衔接政策
发布机构: 绩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三农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绩扶组〔2020〕31号
生成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1 16:33 来源:绩溪县扶贫开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绩溪县2020年脱贫攻坚季攻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绩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1日

 

 

 

 

 

绩溪县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

 

为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11月起至2021年1月接续推进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既要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也要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5年来各项目标任务的总要求,坚决打好今年“四季攻势”最后一战、脱贫攻坚期关键一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战。

二、工作重点

脱贫攻坚到了做好“总答卷”、打好“总攻战”的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压实工作责任,树立能胜信心,激发求胜斗志,下定必胜决心,咬定目标,攻坚克难,确保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全面对标对表,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以及市、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三年行动意见和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要求,坚持现行标准不降低,认真落实现有帮扶政策,切实避免政策支持滑坡断档,促进脱贫户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梳理盘点、查缺补漏、巩固提升,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全面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当前,既要特别抓好农村住房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整改,也要突出秋冬季枯水期水质、水量两个重点,强化供水保障和水质安全。一要全面排查核查。重点对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情况开展排查核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二要全面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立查立改,确保11月底前全部达标。三要全面动态清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作用,压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涉及的相关部门责任,发现一户、上报一户,整改一户、清零一户。

3.全面清零各类问题。围绕脱贫攻坚省第三方评估、市际交叉考核以及国家年度成效考核要求,对历年脱贫攻坚的问题整改以及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省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省10月第二轮暗访发现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检视,对相关整改台账再梳理,措施强化,成效再巩固,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提升质量,确保所有问题在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4.全面落实贫困户精准退出和贫困人口医药费合理报销工作。结合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规范,对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进行核实,识别不准的予以清退。识别“脱贫不稳定户”并进行标注,对贫困户分户子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和统一管理。深入分析健康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慢性病医保管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规范医保待遇结算和贫困人口医药费报销,防止福利化倾向。

5.全面提升产业扶贫质效。“四带一自”“三有一网”等产业扶贫模式,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贫主体,完善带贫减贫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强化秋冬季节在田作物管理和畜禽疫病防治,确保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发挥预期效益;进一步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确保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脱贫户和边缘户实现“应贷尽贷”确保全年新增户获贷率达到22%以上,户均达到3.3万元以上认真谋划2021年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一村一品”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强化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和冷链物流、仓储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6.全面抓好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全面核实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底数实情,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持续跟踪再帮扶,通过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为返乡回流等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已实现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严格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认真落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80%”等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提高收益水平。进一步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做到岗位开发规范合理、人员上岗程序规范、监督管理及时跟进、薪酬给付“账实相符”、效益发挥持续稳定严防岗位虚设和变相发钱等现象。谋划2021年就业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7.全面常态长效推进消费扶贫。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加强管理,着力推进消费扶贫专馆、专区提质增效;积极主动对接,加快推进“三专”销售数据直连直报中国社会扶贫网;持续开展好消费扶贫特色活动,不断深化“十二个一”、媒体电商直播带货等活动,千方百计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确保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

(二)全面巩固提升,确保脱贫攻坚质量好成色足。

8.持续巩固应对疫情灾情“两道加试题”成果。全力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四个千方百计”“四个聚焦”“十个进一步”、务工就业“四帮四促”、灾后恢复重建“四启动一建设”等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突出紧盯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稳岗就业,确保完成“一个超过、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消费扶贫、临时救助和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以快速有效的措施帮助贫困户把疫情灾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将疫情灾情影响降到最低,坚决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

9.持续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成果。对所有集中安置点的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再梳理,建立健全安置区配套设施管护机制,落实管护经费,保障配套设施长期发挥作用。对后扶工作的产业就业情况进行再排查,符合发展产业的,及时安排发展“短平快”的扶贫项目;有劳动能力的,通过安排本地园区对接招聘、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全面摸排安置点社区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

10.持续巩固贫困村出列和“双基”建设成果。进一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激活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动力,着力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活力不足、收入来源单一、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快推进因灾损毁基础设施重建和修复,确保11月底前全部解决。持续巩固贫困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谋划2021年“双基”项目,不断改善农村整体面貌。拓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激活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动力。统筹做好非贫困村项目和资金谋划,在产业发展和“双基”建设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

11.持续巩固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成果。及时完成扶贫项移交并纳入扶贫资产管理,落实管护主体,确保项目正常运转,发挥带贫减贫效益。在完成扶贫资产摸底核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清查处置等工作。持续夯实资产收益扶贫,细化扶贫资产确权移交、运营管护等工作,进一步细化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式,持续帮助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确保扶贫资产长期稳定获益。11月底前完成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扶贫资产管理信息录入工作。落实2020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谋划2021年产业扶贫项目,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50%,11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计划编制。

12.持续巩固社会扶贫工作成果。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认真谋划推进新一批选派干部轮换工作。做细做实“百企帮百村”行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继续推进扶贫日认领项目建设。

13.持续巩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成果。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14.持续巩固数据质量提升成果。全面提升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帮扶措施、扶贫小额信贷、贫困劳动务工就业等相关数据信息质量。把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关口,以信息采集质量为重点,认真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录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认真开展数据清洗,对发现的逻辑性错误数据,要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整改,切实做到“账账相符”。针对贫困家庭在校生、贫困户收入、外出务工等变化较快的相关信息,强化监测,定期排查,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变化情况,及时在系统中更新、补充和完善,确保系统信息与贫困户实际情况相一致,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15.持续巩固基层基础提升成果。要全面排查系统数据质量、档案管理、手册填写、涉贫信访等有关工作,抓紧补缺补差。把好数据系统动态监测关,确保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帮扶措施、扶贫小额信贷、贫困劳动务工就业等相关数据录入准确、更新及时;重视对精准扶贫文件材料的收集,做到各项资料不遗漏、不流失,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规范性;坚持关口前移,积极妥善接处群众涉贫诉求,主动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政策落实和矛盾化解,缓释民情民意,切实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收官的各类问题。

(三)全面有效衔接,奠定“十四五”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坚实基础。

16.扎实抓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全面盘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全方位梳理脱贫攻坚带来的根本性、标志性、趋势性变化,全面梳理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典型案例等,总结全省和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经验。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总结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做好后续改进提升和优化改善。各乡镇、县直“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5年来的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在11月中旬前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7.扎实用好脱贫攻坚调查成果。做好调查数据安全管理,总结脱贫攻坚调查工作,全面分析脱贫攻坚调查数据,做好后续改进提升和优化改善;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做好调查成果发布,推进成果宣传。

18.扎实推进志智双扶。持续推进“双比双看”专项行动,一户一户查、一项一项过,既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又要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宣传教育引导、社会风尚引领、典型示范带动、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用好“家风家训”“爱心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可度、满意度。

19.扎实推进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谋划编制我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三、保障措施

20.始终坚持抓责任落实。坚持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挥部调度机制、乡镇临时党委机制,压紧压实县、乡、村和县直单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标准,加强督促指导,下沉一线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认真梳理盘点,紧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补齐短板漏洞,确保提升全县脱贫工作质量和成效。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乡村干部等要充分发挥一线战斗员作用,集中精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1.始终坚持督导调度。对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围绕“冬季攻势”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抓好推进落实。要突出督导调度,掌握工作进展,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影响攻坚任务完成的,依法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22.始终坚持抓攻坚状态。严防松劲懈怠厌倦情绪,始终保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严防畏难情绪,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焕发扶贫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热情和斗志。严防盲目乐观情绪,务求稳扎稳打,通过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保证脱贫攻坚质量,确保质量成色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