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10:45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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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1、《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须知》
2、见面情况记录表、征询意见表、答复审签表、答复格式
绩溪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集中反映了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有效促进和推动了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为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标准,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我县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办理原则
坚持依法办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注重实效。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我局负责办理的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其中会办建议2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其中会办提案4件),涉及“五项工程”实施、生态县城建设、居民饮水安全、城市品质形象提升、城区卫生清扫保洁、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商业街道停车收费等内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动力,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确保办理工作见面率、答复规范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四、工作责任分工
我局已于3月30日、4月14日召开交办会,明确建议及提案办理工作分工,现汇总如下:
建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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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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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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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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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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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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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临溪镇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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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主办
我局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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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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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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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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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源村下马路村村民组和孔灵村煤炭山村民组自来水管网交由自来水公司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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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主办
我局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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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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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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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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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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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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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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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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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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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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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主办
我局及住建局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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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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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冯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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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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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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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主办
我局及文旅局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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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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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冯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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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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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文化主题公园提升公园文化内涵展示绩溪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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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主办
我局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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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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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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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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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建设生态县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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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主办
我局及自规局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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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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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冯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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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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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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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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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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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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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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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施工垃圾设立固定垃圾站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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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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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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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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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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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华阳镇杰树坞安置区卫生状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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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办
住建局、华阳镇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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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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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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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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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牛皮癣”塑造洁净县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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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办
住建局、华阳镇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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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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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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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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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主要商业街道设立收费停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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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办
住建局、交管大队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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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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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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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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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建筑垃圾处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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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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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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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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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传军
副组长:黄军明、汪剑锋、冯建丰
成 员:汪业宏、胡 骏、吴 青、解 娇、徐文婉
(二)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须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办理,责任领导、承办人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要坚持以“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认真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提出办理答复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正式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
1、形成初步答复意见,与建议人或提案人见面并征求意见(5月6日前):针对建议、提案提出的主要内容,各责任领导、承办人应深入实际开展走访调研,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与建议人或提案人见面并征求意见,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或提案,承办单位应当与领衔的代表或委员见面,《见面情况记录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在5月6日前一式三份交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在5月10日前提交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和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
关于会办件,责任领导、承办人形成初步会办意见并与建议人或提案人见面并征求意见,正式会办意见须在4月25前提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提出办理意见并统一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会办意见在提交主办单位同时,《见面情况记录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同时一式三份交至局办公室。
2、开展走访调研(6月5日前)。针对建议、提案提出的主要内容,各责任领导、承办人应深入实际开展走访调研。
3、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见面会(5月30日前)。进一步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完善办理答复内容。
4、正式答复(6月30日前)。各责任领导、承办人将正式办理答复意见与代表委员见面,并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及建议,正式答复件和《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须一并分别报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
5、网上公示公开(6月底前)。按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将办理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所办建议、提案内容落到实处。
6、工作总结(7月底)。认真撰写办理工作总结,查找办理工作中的不足,并督促各类建议、提案办理落到实处。总结书面材料于7月底前分别报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办督察督办室。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督促抓好办理工作,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直接与责任人积分制考核挂钩。对办理程序不到位,见面率、回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达不到要求,对未及时办理、敷衍塞责,造成工作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总结。在办理过程中,既要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从中找到工作的侧重点和着力点。要把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与促进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查研究,破解各种难题,促进我县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