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2020年3月至6月,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7月28日,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报告了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4日提出了审议意见,明确了整改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安排和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县政府督查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财政同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建议意见落实工作的通知》(绩政督〔2020〕4号),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全面梳理审计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审计发现问题逐项整改,全面落实。同时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审计局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整改督查。整改如下:
一、已整改落实问题
1、关于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未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动态调整机制,风险补偿金在贷款总额下降后未进行相应调整问题。
2、关于县法院罚没款7.1万元、罚没款利息收入2.4万元滞留单位专户,县财政局未及时督促其上缴国库问题。
3、关于会计电算化不相容岗位未按规定设置问题。
4、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
5、关于原县档案局多支付评标费问题。
6、关于县应急管理局工会经费超范围支出费用问题。
7、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
8、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处理关于皖南古玩市场交易中心项目问题。
9、关于临溪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金未采取存储增值措施问题。
10、关于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1、县汽车站充电桩0.4KV接入工程项目存在签证失实且签证手续不健全、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不实问题。
二、正在整改相关问题
1、关于2018年度土地收储专项债券尚结余6253万元未使用,资金长期滞留未能发挥专项债券使用效益,且尚有专户利息收入9.7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
2、关于个别项目未按项目方案实施问题。
3、关于“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及实施存在的问题。
4、关于国有资产产权未登记问题。
5、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处理方面关于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未进行处理问题。
6、关于国有资产资源处于脱管状态问题。
7、关于徽水河长安段河道治理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征用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与项目施工实际需要不符、闲置用地未移交管理问题。
下一步,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调度,对暂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审计查出问题原因,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度发生,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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