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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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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71Y/202011-00068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绩溪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71Y/202011-00068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绩溪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绩溪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19 12:35 来源: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附件4

 

绩溪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

 

一、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房屋成新系数×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房屋附属物装潢补偿费+房屋搬家费、过渡费等。(注:1.具体标准见下表。2.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或房屋测绘部门实测未准。)

表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

类别

等级

房屋结构与标准(含基础)

补偿价

(元/㎡)

框架结构

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现浇或整体装配,实砖墙围护隔离,泥或瓦屋面,多孔板或楼面,塑式铝合金窗,高档涂料,面砖等饰外墙,水、电、通讯等设备、设施齐全,住宅配内专用厨房、防盗门,写字楼、厂房配内设卫生间。

1300/

砖混结构

砖石或钢筋砼基础,钢筋砼圈梁,实砖墙,水泥或瓦屋面,多孔板或砼现浇楼面,塑钢式铝合金窗,高档涂料,面砖等饰外墙,水、电、通讯等设备、设施齐全,住宅配室内专用厨房、防盗门,写字楼、厂房配内设卫生间。

1150/

砖石基础,钢筋砼圈梁,实砖墙,水泥或瓦屋面,水泥楼地面钢或木门窗,普通涂料,面砖等饰外墙水、电、通讯等设备俱全,住宅配室内专用厨房,写字楼、厂房配简易卫生间。

1000/

砖石基础,空斗墙,水泥或瓦屋面,水泥楼地面木质门窗、石灰或涂料墙面,水泥地坪通水、电。

950/

砖木结构

砖石基础,单、双丁混合砖墙,木屋架、木桁条,瓦屋面,楼房木楼地板,平房檐口高在3.2米以上;木质门窗、涂料墙面,平面顶棚,水泥地坪,纱门纱窗通水、电。

900/

砖石基础,空斗墙,木屋架、木桁条,瓦屋面,檐口高在3.2-2.6木质门窗,涂料内墙,外墙简易粉刷或清水墙,平顶或顺水天棚,水泥地坪通水、电。

800/

简易砖石基础,空斗墙,木竹屋架、木或竹桁条,瓦屋面,檐口高在2.6米以下2.2米以上木质门窗,石灰內墙,清水外墙,顺水天花,水泥或三地坪,通水、电。

750/

钢结构

檐口高8m以上

1050

檐口高5-8m

940

檐口高5m以下

720

简易结构(至少三面围墙,缺一减100

500

简易结构

简易基础,土或碎砖墙,木或竹屋架,木竹桁条,瓦层面,简易木门窗,三合土地坪或一般土地坪,檐口高2.2米以上通水或电。

430

简易基础,土或碎砖墙,木或竹屋架,竹桁条,瓦、草、油毡或石棉瓦屋面,简易木门窗或无窗、三合土地坪或一般土地坪、檐口高2.2米(含2.2米)以下无水、电。

390

(一)住改门面房: 实际经营面积在本标准基价上加价

1.按结构:砖混结构加200/㎡;砖木结构加140/㎡;简易结构加80/㎡

2.按位置:省县道、乡镇所在地沿街加200元/㎡;其它加80元/㎡。

(二)生产办公用房、仓储用房依本标准执行。

:房屋成新系数表

建筑年代

1989年前

1990-2000年

2001-2010年

2011年后

成新系数

0.85

0.9

0.95

1

: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

名 称

补偿金额(单位)

备 注

供水

总分表

400/

厂房或宿舍区内总表

分水表

200/

每户家庭用表

大理石洗衣台

1000/

 

空调

嵌入式空调

400元主机+350/台×分机台数

移机费

拆装费

主柜

400/

壁挂

300/

太阳能

360/

电能

200/

燃、煤气

150/

正规式

390/

1.8米以上(1.80-2.19米以下)

300/

普通式

140/

1.4-1.8

简易式

120/

1.4米以下

室外地坪

水泥

60/

 

砖石

30/

 

24

120/

 

空斗墙

90/

 

土、篱笆

40/

 

单口

600/

 

双口

900/

 

生产性用灶

800/

 

砖砌现浇门楼

560/

徽派装饰另计

宽×高

结构现浇

门楼

660/

徽派装饰另计

宽×高

普通门楼

300/

宽×高

浴缸

800/

 

座便器

500/

 

蹲便器

230/

 

洗脸池

立柱150/

成品洗脸全套800/

 

化粪池

300/

土粪坑不补

户用沼气池

1000

 

橱柜

普通橱柜

200/m

 

整体橱柜

参考市场定价

 

固定衣柜

实木板

480/

 

密度板

240/

 

室内布线

明线

8/

按建筑面积

暗线

30/

室内供排水

30/

按厨房、卫生间面积

 

 

 

 

 

 

 

 

 

 

 

 

 

 

 

 

 

 

 

 

 

 

 

 

 

 

 

 

 

 

 

 

 

电话

100/

移装费用

有线电视

200/

移装费用

电脑

100/

移装费用

外阳台铝合金门窗

单玻150/

双玻280/

 

不锈钢门

120元/㎡

管栅式

400元/㎡

门板式

单面

600元/㎡

双面

铁门

150/

 

卷闸门

90/

140元/㎡

铝合金

防盗门

300/

 

不锈钢楼梯扶手栏杆

120/m

 

其它材质扶手栏杆

市场定价

 

锅炉

50/立升

 

抽油烟机

100/

移装费用

水池

80/

 

水井

300/m

 

消防池

 

 

压水机

400/

 

雨棚

80/

 

不锈钢阳光板和铝合金雨罩

120/

 

普通雨罩

40/

 

鱼池

180/

 

块石护坡

200/

包括未建房发块是基础,干砌的减10

院门

参考市场价

特殊材质

马头墙徽派装饰

85元/m

无虎头滴水减25元/m

有马头加40元/套

门楼徽派顶装饰

1800元/㎡

砖椽悬挑,万字如意脊,鳌鱼尾、天狗、鸡兽等为脊头,虎头滴水瓦头,有部分砖雕、徽派材料装饰

800元/㎡

线砖出沿,万字如意工字做脊,鳌鱼尾、天狗等为脊头,虎头滴水瓦头

230元/㎡

其它徽派材料为脊头,虎头滴水瓦头,有鳌鱼尾或天狗等材料装饰屋面 

按小瓦屋面装饰

较简易屋面的门楼

注: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可参照表中相近的设施给予补偿,或者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名 称

补偿金额(单位)

备注

墙纸天棚

30/

 

纤板、灰板条、PPC吊顶

40/

 

铝扣板集成吊顶

120/

 

石膏线条

10/m

 

石膏板

40/

 

三合板

90/

 

瓷砖

80/

 

墙布

50/

 

墙纸

30/

 

三合板

70/

 

喷漆、喷瓷、乳胶漆

乳胶漆25/

真石漆40/

多彩漆60/

 

门窗套

100/

三合板

窗台

50/m

大理石

木板底

复合地板50/

实木多层120/

实木地板200/

 

瓷砖

50-150/

 

水磨石

80/

 

大理石

150/

 

花岗岩

150/

 

油漆地面

20/

 

室外自来水管(铁制)

20/

 

: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注: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可参照表中相近的设施给予补偿,或者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搬家费用、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种类

补偿标准

备注

搬家费

住宅搬家费

按合法建筑面积15/㎡,不足1500/户的按1500元计,选择安置的计两次

 

经营性用房安家费

按合法建筑面积18/

 

过渡费

货币补偿过渡费

按合法建筑面积

每月10/㎡计算

(1)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个月一次性支付临时过渡费; (2)如选择现有安置房安置,从出交钥匙之月起至被安置后6个月止计算支付; (3)如选择期房安置,按18个月计算支付,但交付时间超过18个月至30个月,则以实际发生的过渡时间以原标准增加50%计算支付,超过30个月必须安置; (4) 如选择宅基地,从搬出交钥匙之月起算至被安12个月止计算付。

停产

停业

损失费

经营用房

按每月20/㎡计算

以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计算,货币补偿按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费计算,产权调换过渡期部为18个月,超过18个月至30个月,接原标准增加50%计补,超过30个月必须安

生产用房

按每月12/㎡计算

办公用房

按每月7/㎡计算

仓储用房

按每月7/㎡计算

二、宅基地安置办法
    1.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后,安置方式以货币补偿和商品现房安置为主,宅基地安置为补充。宅基地安置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类安置”的原则。宅基地安置标准:3人(含3人)以下安904人安排100㎡;5人及以上安排不得超过120㎡宅基地安置时,被拆迁房屋宅基地合法面积与安置面积不一致时,按安置地核定价相互找补。
    2.县城规划区外:房屋拆迁的宅基地按标准给予补偿后,原则上农户根据村镇规划自行选址安置,按绩政〔2020〕19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