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对本次申请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30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3-8173116
通讯地址:绩溪县住建局窗口
2020年11月24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型
资质等级
申报类型
审查
意见
备注
1
绩溪县旌宇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
暂定
新办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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