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均已达到了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为确保联动机制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有关规定,我市继续启动联动机制,从地方财政预算和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资金,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20年1月份已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62.8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08746人,其中:
城市低保对象10762人、农村低保对象63784人;
2月份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444.0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约108700人次。
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是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有力支撑,也是市县两级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采取兜底保障的具体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