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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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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71Y/202011-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20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71Y/202011-0003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绩溪县20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19
绩溪县20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9 10:56 来源: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8日,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印发《20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启动部署202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

《方案》对保障范围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及专科职业学校而造成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必须的刚性支出费用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符合条件的2014、2015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人、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成年人、二级以下(不含二级)残疾人等情形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了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力度,扎实扎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

《方案》由民政、财政部门各负其责,民政部门牵头统筹实施,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农村低保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农村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今年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一以贯之坚持以人为本,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职尽责做好民政兜底职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